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0412执保456号
常州市月仙冷藏设备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市月仙冷藏设备有限公司与山西太康制冷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5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110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山西太康制冷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中国银行太原营盘支行1429××××5989账户,实际冻结金额878963.38元,冻结截止2022年2月26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部分保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