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新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久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晋城市城建建筑安装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晋05执158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久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晋城市城建建筑安装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晋城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月8日作出(2018)晋仲裁字29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同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本院已按照生效裁决书将本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山西久固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了结案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晋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晋仲裁字299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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