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苏0506执339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6年9月1日生,汉族,住苏州市。
被执行人苏州巴洛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姑苏区。
法定代表人:吴建良,职务。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苏州巴洛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5民终3803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苏州巴洛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苏州巴洛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29881.46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韩亚光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赵 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