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发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肥城建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084执202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1年4月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2829198104012713,汉族,河北省廊坊市人,住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权村镇石家务村。
被执行人:肥城建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鲁西建材批发城内。
被执行人:**,男,1989年2月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1025198902062774,汉族,河北省廊坊市人,住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权村镇石家务村。
关于***与肥城建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共计128029元,执行费1820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肥城建发工程有限公司已主动给付全部案款,本案被执行人肥城建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依据高邮市人民法院(2021)苏1084民初54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