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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天津市天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津0106执2220号
申请人:张志星,男,1982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西青区。
被执行人:天津市天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科技园万科花园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赵健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张志星与被执行人天津市天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5076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卢晓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刘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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