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亿企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定边县润丰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某某行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825民初4851-1号
原告:陕西亿企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地:榆林市定边县定边镇西环路恒盛实业一楼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定边县润丰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
被告:**行,男,汉族,1963年XX月XX日出生,XX镇XX村XX组XX号。系居民身份证XXXXXXXXXX********。
本院在审理原告陕西亿企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定边县润丰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行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陕西亿企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冯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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