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景鸿睿诚劳务有限公司

魏禹道、新疆景鸿睿诚劳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新2924执保1252号
 
魏禹道,新疆景鸿睿诚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魏禹道与被申请人新疆景鸿睿诚劳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7150元或查封价值7150元的财产。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查封了担保人名下的本田思域牌×××机动车一辆。至此,魏禹道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新2924财保73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 〇 二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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