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海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皖1522执669号
本院在执行安徽海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作出的(2021)皖1522民初757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第一人民医院已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