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云0927执27号
申请执行人云南强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住地临沧市永德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冉东军,***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先嬴,***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被执行人沧源佤族自治县糯良乡政府,住所地:沧源佤族自治县糯良乡。
法定代理人:***,职务:乡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云南强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沧源佤族自治县糯良乡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以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由于2020年3月1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云0927执2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先进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