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鑫盛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溧阳市鑫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与万创(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昆山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0583执7793号 申请执行人:溧阳市鑫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726558134A,住所地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溧竹线58号1幢。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万创(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321241497E,住所地昆山市玉山镇环庆路1368号。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溧阳市鑫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万创(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583民初872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万创(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万创(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42711.0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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