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乾嵩建筑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与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1民初10637号

原告:***,男,1978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利辛县马店镇马店社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海伟,北京博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乾嵩建筑工程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双孝村一区261号。

法定代表人:田红霞。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文博,北京京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东滨河路11号。

法定代表人:朱涛。

原告***与被告北京乾嵩建筑工程装饰有限公司、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0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7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  判  员   范欠歌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法 官 助 理   黄碧珍
书  记  员   蒋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