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林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4民初10343号
原告:北京海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法定代表人:李海清,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亮,男,北京海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负责人。
被告:**,男,1975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志侠,北京市一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峰,北京市一格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北京海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亦提起诉讼,本案并入本院(2021)京0114民初10341号案件内共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并入本院(2021)京0114民初10341号案件审理。
审判员  张祎慧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  闫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