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仁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中仁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黔0621民初1452号
原告:重庆中仁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华新街村****29-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YQ7E4XU。
法定代表人:段青云,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1991年3月10日出生,民族不详,住贵州省江口县。
原告重庆中仁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3日立案。原告重庆中仁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重庆中仁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朱洪艳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姚俊芳
书记员申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