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美达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天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淄博美达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306执保644号之一
申请人:山东天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梅河工业园北首。
法定代表人:吕甲季,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淄博美达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西路161号。
法定代表人:荣钰,执行董事兼经理。
申请人山东天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淄博美达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的(2021)鲁0306执保644号执行裁定书于2021年10月22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淄博美达建设有限公司在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池支行账户9030××××2430人民币0.00元、轮候冻结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淄博市分行账户2033××××0156人民币0.00元。申请人山东天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部分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山东天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部分保全。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方力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侯庆智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306执保644号之一
申请人:山东天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梅河工业园北首。
法定代表人:吕甲季,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淄博美达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西路161号。
法定代表人:荣钰,执行董事兼经理。
申请人山东天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淄博美达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的(2021)鲁0306执保644号执行裁定书于2021年10月22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淄博美达建设有限公司在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池支行账户9030××××2430人民币0.00元、轮候冻结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淄博市分行账户2033××××0156人民币0.00元。申请人山东天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部分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山东天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部分保全。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方力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侯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