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804执165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淮安市淮阴北方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7439326854,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盱眙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307439496550,地址盱眙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安市淮阴北方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盱眙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苏0804执165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 龙
审判员 夏 明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王 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