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航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因襄阳恒大御景二期1-17号绿化项目工程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上述劳动者工资共计120000元,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当事人逾期未改正,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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