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605执保326号
申请人:**,男,1972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肇源县。
被申请人:鲲鹏环球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庆市***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关于申请人**与鲲鹏环球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人于2022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冻结鲲鹏环球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大庆***支行账号2300********-1内存款75万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保全过程中,我院于6月9日依法冻结鲲鹏环球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大庆***支行账号2300********-1内存款75万元,现该案保全完毕。
本院认为,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黑0605民初573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第(1)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黑0605民初573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