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云0402民初230号
原告:**,男,1992年10月2日生,汉族,住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宏法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宏法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路15号1栋4层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6675586517。
法定代表人:**坤,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云南省**市红塔区**镇大河以北玉河路。
负责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1974年11月8日生,汉族,住成都市金牛区。(未到庭)
被告**,男,1973年12月26日生,汉族,住成都市金牛区。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4元,减半征收527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 周 庆
审判员 ***
审判员 严 肃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