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甘1122执2226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1971年2月6日生,甘肃省陇西县人,农民,住陇西县。
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西中心支公司。
被执行人:陇西县市政工程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西中心支公司、陇西县市政工程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执行申请。经本院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合法有效,同意其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甘1122执2226号案件的执行。
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 平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