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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营市广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591执310号 申请执行人:东营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东营市广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营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营市广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清全部欠款,履行期限较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鲁0591执31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