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雅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辽0103执4925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市于洪区欣欣友盛石材经销部与被执行人北京市雅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北京市雅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北京市雅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北京市雅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2018)辽0103民初1259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执行人沈阳市于洪区欣欣友盛石材经销部与被执行人北京市雅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北京市雅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