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黄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苏州市黄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苏0507执32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3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苏州市相城区。
被执行人:苏州市黄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黄埭镇春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苏州市黄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知情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以双方自行和解不需要法院执行为由自愿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2015)相商初字第92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
执行员***
执行员*挺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