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砪洲华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湖南融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2执63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华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住所株洲市芦淞区公园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诉讼理人:黄建坤,系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株洲市芦淞区建宁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被执行人:湖南融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住所长沙市长沙县泉塘街道办事处尚都花园城7幢2801号。 法定代表人:朱创,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诉讼理人:李智,湖南君***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君***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本院在执行株洲华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融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湖南融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株洲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株仲裁字第1120号仲裁书对其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株洲华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现申请执行人株洲华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执行申请,本院经审查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湘02执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伍 狄 审 判 员 敖 云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谭 超 书 记 员 马 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