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922执67号
南江县海福矿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四川立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南江县海福矿业有限公司与四川立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60978.4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行金(***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南江县海福矿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南江县海福矿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922民初2616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