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322执846号
申请执行人***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孝感瑞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2日立案执行。经沛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苏0322民初24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
本案应执行到位标的:480407.57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06929元,扣除执行费7393元,剩余499536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