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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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82执2300号
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建材经营部、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建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已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建材经营部履行付款330944.04元(含20000元违约金),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人表示自愿放弃。至此,本院(2021)浙0482执2300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