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美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美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阳光朗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126执保171号

申请人:济南美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明湖小区。

法定代表人:孙涛,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广盟,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山东***乡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法定代表人:李齐,董事长。

被申请人:济南济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法定代表人:李齐,董事长。

申请人济南美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乡置业有限公司、济南济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7月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21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济南济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森林人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查封被申请人济南济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丰田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查封被申请人济南济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金杯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查封被申请人济南济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胜达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查封被申请人济南济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北京现代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查封被申请人济南济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北京现代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查封被申请人济南济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雅阁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查封被申请人济南济商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丰田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查封被申请人山东***乡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酷威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查封被申请人山东***乡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别克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查封被申请人山东***乡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思威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查封被申请人山东***乡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号思威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郑元东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  常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