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华圣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曲阜市华圣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曲阜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881执26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曲阜市华圣建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曲阜市华圣建筑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1月07日冻结 了被执行人曲阜市华圣建筑有限公司在 账户内余额人民币486.91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 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曲阜市华圣建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 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62597.00元 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