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0826执168号
申请执行人微山县夏镇建筑公司与被执行人微山县微山湖建材装饰城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微山县人民法院(2019)鲁0826民初268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微山县微山湖建材装饰城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2019)鲁0826民初2683号民事调解书予以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蒋宝坤
书记员 曹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