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曲阜市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苏03执复109-1号
本院2017年9月27日对复议申请人曲阜市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王善方执行异议复议一案作出的(2017)苏03执复109号执行裁定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将(2017)苏03执复109号民事裁定书第3页第9行的“刘运强”补正为“曲阜市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审判长 李 飞
审判员 韩黎华
审判员 孙 燕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赵 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