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某某(辽宁)机械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911执1105号
***、**(辽宁)机械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辽宁)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935元(执行费50元已缴纳)。申请执行人***同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辽0911民初909号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