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沃特海湾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养马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沃特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全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7)鲁0691民初1346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烟台养马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山东沃特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山东沃特海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山东沃特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山东沃特海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告山东沃特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山东沃特海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韩刚
书记员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