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983执恢39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48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
被执行人:山东弘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肥城市老城火车站桥洞南西侧。
法定代表人:顾修红,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弘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支付案件款27568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