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弘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山某某建设置业有限公司、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古店村民委员会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983执2725号 申请执行人:山***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古店村民委员会。 被执行人:肥城市新城街道古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院审理的申请执行人山***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古店村民委员会、肥城市新城街道古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作出(2020)鲁0983民初5375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生效。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