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华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0902执201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6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泰山区。
被执行人:***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泰安市西南工业开发区。
被执行人: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办事处大白峪社区居民委员会,住所地泰山区大白峪村。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办事处大白峪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对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鲁0902民初455号民事判决执行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该案的执行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2018)鲁0902民初45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