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苏0682执180号
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本金92014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400元,执行费14265元(未预交)。本院于2022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向本院缴纳了人民币1200755.43元。本院收取案件受理费5400元,执行费14265元,将执行款1181090.43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余执行主张,并申请本案执行完毕结案。至此,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21)苏0682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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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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