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青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682执4320号 常州市青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常州市青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赔款165600元及利息、**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660元、执行费2553元(未预交)。本院于2022年11月8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7553元,已将其中2553元转为本案执行费,余款175000元(含案件受理费、保全费266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执行请求,并同意本案执行完毕结案。至此,常州市青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22)苏0682民初663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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