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785执693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金某。
被执行人:高密市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某、高密市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长期履行还款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裁定如下:
终结高密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785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新国
审判员  台军妮
审判员  毛伟涛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吴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