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785执196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高密市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遵明。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高密市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一案,被执行人同意延期执行,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高密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785民初640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