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同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重庆同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12民初15608号

原告:**,男,1968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

被告:***,男,1964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

被告:重庆同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余松路450号同舟佳居1幢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622101332F。

法定代表人:邓良卫,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重庆同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杨 琼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张瑞涛

书 记 员  胡 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