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丰收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盐城市阳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苏0982民初3572号
原告江苏丰收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盐城市阳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长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蒋高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7日立案。2021年1月26日,原告江苏丰收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江苏丰收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苏丰收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430元,减半收取3215元,由原告江苏丰收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刘 锋 人民陪审员 吴 诚 人民陪审员 马月芹
法官 助理 徐 嘉 书 记 员 黄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