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润拓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山东润拓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13执3152号 ***与山东润拓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济南市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长劳人仲案字第(2020)第182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山东润拓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长劳人仲案字第(2020)第182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