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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胜天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0306民初422号
申请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3XC5KU4U,住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法定代表人:王涛。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铁,男,该银行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银晓,女,该银行员工。
被申请人:洛阳胜天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3731308527Y;住所地: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门面房。
法定代表人:周宗磊。
被申请人:河南天地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36948833962;;住所地:洛阳市西住所地: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105-107)号门面房iv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法定代表人:马景周。
被申请人:河南爱国者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3679485269H;;住所地:洛阳市西工区住所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西路凌宇购物广场**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法定代表人:翟倩。
被申请人:周宗磊,男,汉族,1974年4月11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
被申请人:马景周,男,汉族,1967年2月21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被申请人:翟倩,女,汉族,1979年8月10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
被申请人:高合新,男,汉族,1974年8月28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涧**。
申请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洛阳胜天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爱国者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南天地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周宗磊、翟倩、高合新、马景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洛阳胜天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爱国者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南天地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周宗磊、翟倩、高合新、马景周银行存款62万元或查封、冻结其名下价值62万元的其他财产。申请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本院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洛阳胜天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爱国者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南天地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周宗磊、翟倩、高合新、马景周等存款62万元或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洛阳胜天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爱国者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南天地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周宗磊、翟倩、高合新、马景周名下的价值62万元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李卫勇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张菲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