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德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685民初2112号
原告:***,男,1963年10月27日生,汉族,山东省招远市人,居民,住招远市。
被告:***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街道办事处横掌温家村。
法定代表人:李文臣,经理。
原告***与被告***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3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明确表示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郭 蓉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滕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