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鼎盛装饰有限公司

陕西鼎盛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陕0112民初21543号   原告:陕西鼎盛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294204083M。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公司员工,住西安市莲湖区。 被告:陕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351719471G。 法定代表人:张囡囡。 委托诉讼代理人:**,住西安市未央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陕西鼎盛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陕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在本院合法传唤后未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陕西鼎盛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林  娜        二0二0年十一月九日     书  记  员   马  楠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