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婷婷与烟台润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9-06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芝执指字第3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烟台润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1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烟台润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烟台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4)烟仲字第157号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迟晓乾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