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683民初988号
原告: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政通建筑机械租赁处,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
经营者:郭宗广,男,1972年6月6日出生,住莱州市。
被告:莱州市合众建筑有限公司塔埠分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莱州市。
负责人:张清升,总经理。
被告:莱州市合众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莱州市。
法定代表人:王茂东,董事长。
原告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政通建筑机械租赁处与被告莱州市合众建筑有限公司塔埠分公司、莱州市合众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以撤诉方式结案,不予上网公开。
审判员 王振华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 刘 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