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藏0302民初712号
原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300MAB02W5T4R。
法定代表人:拥某。
被告:西藏丰瑞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300MAB02Q1K9E。
法定代表人:**。
被告:西藏兆晴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321MAB02F594P。
法定代表人:**。
被告:西藏云瑞建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321MAB02F551A。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中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E5459L。
法定代表人:**。
被告:**,四川省汉源县人,。
原告**与被告西藏丰瑞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兆晴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西藏云瑞建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中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27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以与被告已协商好支付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做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610元,减半收取计30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 拉 西
审判员 ***玛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 西热江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