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天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天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0302民初1230号
申请人:***,男,1971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洛阳市涧**。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方,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向辉,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洛阳市天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老城区民主南路西。
被申请人:黄建昆,男,1949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洛阳市老城区。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寿立,男,1952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住洛阳市西工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洛阳市天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黄建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10月2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洛阳市天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194号院1幢负一层房屋。申请人***自愿以其名下位于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00号1幢2403号房产、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00号1幢2405号房产、洛阳市西工区纱厂南路30号院4幢8-801号房产作为担保;担保人张雪灵以其名下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延安路中段1幢2-1702号房产、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6号(纱厂南路东侧)中泰新城6幢1-1302号房产作为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洛阳市天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申请保全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一百零二条、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申请人洛阳市天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洛阳市西工区房屋;
二、查封申请人***名下位于洛阳市西工区产;
三、查封担保人张雪灵名下位于洛阳市涧西区东侧)中泰新城6幢1-1302号房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王志群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薛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