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685执134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依照2022鲁06**民初144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1月13日双方当事人以350367.72元标的,案件受理费5元,执行费5156元自动履行完毕。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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